1999年深秋,云南宣威乐丰乡新德村,年仅19岁的少女徐文素在自家小卖部遭遇抢劫,身中三十余刀惨死。主犯代贤峰一审被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,然而二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。一、二审整个诉讼过程,司法机关没有通知被害人家属参与庭审,也没有向徐家送达任何判决书。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,徐家人一直以为凶手早已伏法,直到2010年,一则村民间流传的消息,才击碎了这个家庭维持十年的慰藉,姐姐徐皎月自此踏上了长达十余年的申诉之路。这起案件,不仅因量刑引发巨大争议,更暴露出当年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权利保障的严重缺失。
⬛ 山村凌晨血案,十九岁生命戛然而止
宣威乐丰乡新德村地处大山深处,交通闭塞。徐文素一家经营着村口一间小卖部,母亲早年病逝,小店由徐文素和姐姐徐皎月共同照看,是这个贫困家庭重要的生计来源。1999年10月25日凌晨,代贤峰伙同浦绍丙、肖本义三人,提前预谋抢劫徐家小卖部。彼时的代贤峰20岁,无固定职业,三人密谋趁着深夜人少,到小卖部抢劫财物。
代贤峰走到小卖部窗边,以赊购一条香烟为由敲开窗户。徐文素拒绝了赊烟的要求,冲突瞬间爆发。代贤峰当即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,刺向徐文素颈部。徐文素试图躲避,代贤峰随即翻窗进入店内,持刀持续追杀。法医鉴定显示,徐文素面部、颈部、胸背部共有三十多处锐器创口,最终因失血性休克、双肺开放性气胸当场死亡。行凶之后,代贤峰抢走数条香烟,与两名同伙仓皇逃离现场。
案发之后,代贤峰躲藏在外。1999年10月31日,代贤峰的哥哥代利峰前往派出所举报弟弟的藏匿地点,并带领民警赶赴昆明,于11月1日将代贤峰抓获归案。同案的浦绍丙、肖本义则长期在逃,直到2011年、2012年才先后落网。
⬛ 一审死刑,二审改判死缓,家属全程不知情
案件侦查终结后,由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。2000年7月,一审法院作出判决。判决书认定,代贤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入户抢劫并持刀杀害被害人,构成抢劫罪。虽然代贤峰系亲属协助抓捕归案,认定构成自首,但法院认为其作案手段极其残忍,创口多达三十余处,后果极其严重,不足以从轻处罚,依法判处代贤峰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代贤峰不服一审判决,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2000年9月28日,云南高院作出二审判决。二审判决书认定,原判定罪准确,审判程序合法,但量刑失重。二审法院认可自首情节,认为代贤峰论罪应当判处死刑,但尚不属于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,于是撤销一审死刑判决,改判代贤峰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。
整个一审、二审的诉讼流程,被害人家属始终被隔绝在外。徐皎月回忆,没有任何人通知徐家开庭时间,没有人告知他们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,有权参与庭审、发表意见,一审、二审判决书均未送达被害人家属。当年,徐家仅仅从一名派出所工作人员的口头转述中,得知凶手被判死刑。自此,一家人便认定,杀害徐文素的凶手已经被执行死刑。十年之间,这个家庭背负着丧女之痛,默默生活,没有人知道判决已经发生根本性改变。
⬛ 十年之后惊闻真相,漫漫申诉长路
时间来到2010年,村里慢慢传出流言,当年杀害徐文素的代贤峰并没有被处决,还活着。一开始徐家人不敢相信,多方核实之后,残酷的事实摆在眼前:二审早已改判死缓。死缓制度下,罪犯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故意犯罪,就可以减为无期徒刑,后续还能继续减刑。徐家人进一步了解到,代贤峰后续减刑,即将出狱。这个消息,对饱经创伤的徐家而言,无异于二次打击。
得知真相之后,姐姐徐皎月开始奔走申诉。她反复查阅案卷材料,梳理案件疑点,提出三大核心申诉理由。第一,自首认定存疑。家属认为代贤峰并非主动投案,只是被亲属举报抓获,其供述前后多处矛盾,原审仅凭亲属协助抓捕就认定自首,事实依据不足,不应以此从轻量刑。第二,案件审判程序严重违法。一、二审全程未通知被害人家属,未送达判决书,剥夺被害人近亲属法定诉讼权利,程序存在重大瑕疵。第三,量刑畸轻。凶手抢劫杀人,持刀连刺三十余刀,手段残忍,后果严重,二审改判死缓难以服众,应当撤销二审判决,重新审理。
案件申诉过程一波三折。2012年,云南省高院曾经受理徐家的再审申请,但后续审查后驳回申诉。多年信访、递交材料,父亲徐兴能在漫长的等待与痛苦之中抱憾离世。徐皎月始终没有放弃,持续为妹妹申诉。2026年1月27日,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正式受理该案刑事申诉;同年9月,云南省检察院接收律师阅卷申请,安排律师查阅卷宗,案件迎来新的转机。徐皎月表示,希望通过完整阅卷,查清当年二审改判的全部理由,期待检察机关依法抗诉,以公正结果告慰妹妹。
⬛ 案件背后:被害人权利保障的时代反思
这起案件持续二十余年,除了实体量刑争议,最受舆论关注的,就是被害人家属知情权、参与权被完全剥夺的程序问题。按照刑事诉讼法律规定,被害人属于案件当事人,其近亲属依法享有收到判决书、参与诉讼、委托代理人的权利。即便被害人家属没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,法院依然负有向被害人一方送达裁判文书的义务。在当年的司法实践中,部分地区存在重被告人权利、轻被害人权利的倾向,认为没有附带民事诉讼,就无需通知被害人家属,这一理念在本案中集中暴露。
司法公正,既包括实体结果公正,也离不开程序正义。对于命案被害人家属而言,他们不仅期待凶犯得到法律惩处,也期待能够参与案件审理,知晓裁判理由,获得基本尊重。徐家十年不知情,等到知晓判决时,死缓减为无期、再减刑的流程已经推进多年,维权的时间窗口严重压缩。这起案件,也成为国内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发展历程中的一个典型样本,推动司法机关不断完善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诉讼权利保障机制。
时至今日,案件仍在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申诉审查阶段。徐皎月仍在等待,希望完整的卷宗材料能够还原当年审判细节。对徐家人而言,二十七年过去,逝去的少女再也无法归来,他们所期盼的,是一份经得起推敲的公正,让枉死的妹妹得到告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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