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大王
2026年5月15日,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纸终审裁定,为这场绵延近八年的争议案件画上了句号。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——瓜农王爱武因故意杀人罪获刑七年六个月,其兄王爱文获刑四年九个月。这起发生于2018年的“7・18兰州瓜农刺死城管案”,以极端的暴力冲突,将底层摊贩生存困境、城管执法边界、基层治理矛盾等多重社会痛点赤裸裸地呈现在公众面前,成为观察转型期中国社会矛盾的典型样本。
一、生存重压:白银瓜农的兰州求生路
悲剧的伏笔,早在案发前就已埋下。王军宏一家是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高湾镇的普通农户,家中20多亩耕地是全家唯一的生计来源,主要种植西瓜、玉米等农作物。2018年,西瓜行情低迷,老家收购价每斤仅3角钱,扣除种植、水肥成本后几乎无利可图。父亲王军宏决定让两个儿子——28岁的王爱文和25岁的王爱武,将西瓜运往200多公里外的兰州市售卖。
兰州作为省会城市,西瓜零售价每斤可达1元以上,利润是老家的三倍多。为了运输西瓜,王爱文贷款购买了一辆微型货车,这是全家唯一的“谋生工具”,承载着一家人全年的希望。2018年7月17日,父子三人凌晨四点起床,将7000多斤西瓜小心翼翼地装上货车,简单收拾行李后,便踏上了前往兰州的路。这是他们第一次去兰州卖瓜,陌生的城市、未知的规则,他们只知道,必须把瓜卖出去,才能还清贷款、维持生计。
历经5个多小时的颠簸,当天下午,父子三人抵达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附近。人生地不熟的他们,看到“中广宜景湾・尚城”小区门前路边人流量大,便将货车停靠在路边,摆摊卖瓜。他们没有办理任何占道经营手续,也不知道城市管理的具体规定,在他们朴素的认知里,靠自己的力气卖瓜赚钱,不偷不抢,并无过错。然而,正是这个看似平常的决定,将他们推向了万劫不复的深渊。
二、初次冲突:驱赶、扣秤与积怨萌芽
2018年7月17日晚21时许,兰州市城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雁北执法中队副中队长李富文,带领3名队员巡查至雁北路。执法人员发现王家父子占道售卖西瓜,当即上前警告驱离,要求他们立即收拾摊位离开,不得占道经营。
根据城市管理相关规定,市区主干道严禁占道经营,城管有权对违规摊贩进行劝离、暂扣经营工具。但对于王家父子而言,这是他们第一次来兰州,7000多斤西瓜刚摆上摊位,还没卖出多少,一旦被驱赶,不仅当天收入全无,西瓜长时间堆放还可能变质腐烂,意味着全家数月心血付诸东流,贷款也无法偿还。
面对城管的驱赶,父子三人没有立刻离开,而是低声恳求,希望能多卖几个小时,哪怕只卖完一半西瓜也好。但执法人员并未松口,双方僵持不下。当晚20时许,李富文等人再次巡查至此,发现王家父子仍在占道经营,遂决定采取强制措施——收缴他们用于称重的电子台秤等经营工具。
扣押电子秤,对摊贩而言无异于“断生路”。没有秤就无法称重交易,西瓜便无法卖出。看到城管要拿走自己唯一的称重工具,年轻气盛的王爱武情绪瞬间失控,上前阻拦并与城管队员发生肢体冲突,对杨彬彬、李富文等人拳打脚踢。王爱文和父亲王军宏也上前拉扯,现场一片混乱。
争执过程中,执法人员拨打110报警。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雁园路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,经过疏导训诫,双方情绪暂时平复,各自离开。但此时,怨恨的种子已深深埋下。王家父子认为城管执法粗暴、不近人情,断了自己的生计;城管队员则觉得摊贩抗法、态度恶劣,无视城市管理规定。双方心里都憋着一股气,为次日的致命冲突埋下了隐患。
三、致命清晨:14名城管围堵与血案爆发
7月17日晚的冲突后,王家父子不敢再在原地卖瓜,连夜将货车转移至兰州市城关区北面滩新村二村附近的路边,想着这里位置偏僻,应该不会被城管发现。他们一夜未眠,一方面担心西瓜变质,另一方面也害怕城管再次找来。
7月18日上午11时许,李富文得知王家父子在北面滩新村附近继续卖瓜后,认为他们“屡教不改、蓄意对抗执法”,随即带领14名城管执法人员,驱车赶往现场。14名执法人员身着制服,将王家父子的西瓜摊团团围住,现场气氛瞬间紧张到极点。
与前一日的小规模冲突不同,此次城管人数众多,且明显带有“报复”情绪。多名城管队员大声呵斥,要求王家父子立刻收拾东西离开,态度强硬,言语激烈。有目击者称,部分城管队员言行失当,存在辱骂、推搡行为,进一步激化了矛盾。
对于王家父子而言,14名城管的围堵,让他们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与绝望。他们知道,一旦再次被驱赶,西瓜彻底卖不出去,全家将陷入绝境。情急之下,父子三人再次与城管队员发生激烈肢体冲突。
混乱之中,情绪彻底崩溃的王爱武,从货车上拿出一把用于切西瓜的尖刀,疯狂地冲向城管队员。他持刀连续捅刺多名城管队员,动作凶狠,毫无顾忌。王爱文则从地上捡起一块木板,朝着逃跑的城管队员挥舞、砸打。
现场一片血腥混乱,城管队员四散躲避。其中,城管队员王翔军在逃跑过程中不慎摔倒在地,王爱文立刻冲上前,用木板猛砸其身体;紧随其后的王爱武,对着倒地的王翔军头部、胸部连续捅刺十余刀,随后又拿起旁边的电子台秤,狠狠砸向王翔军。
尽管父亲王军宏极力阻拦,但悲剧已经无法挽回。最终,王翔军因伤势过重,经抢救无效死亡;另有两名城管队员身受重伤,经鉴定为重伤二级。案发后,王爱武、王爱文被当场抓获,父亲王军宏也被警方带走调查。一张7000斤西瓜的求生网,最终酿成了一死两重伤的惨烈血案。
四、司法进程:八年审理中的罪与罚
(一)侦查与起诉:从故意伤害到故意杀人
案发后,兰州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,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,勘查现场、调阅监控、询问目击证人、讯问犯罪嫌疑人。7月19日,王军宏、王爱文、王爱武被依法刑事拘留;7月25日,经司法精神病鉴定,王爱武作案时被初步认定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;8月9日,城关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王爱文、王爱武批准逮捕,王军宏因情节较轻被释放。
案件审查起诉阶段,因案情复杂、证据存在瑕疵,该案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,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。2019年8月29日,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对王爱武、王爱文提起公诉。检察机关认为,二人主观上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,客观上实施了持刀、持械伤害他人的行为,造成一死两重伤的严重后果,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。
(二)一审审理:控辩交锋与过错认定
2023年4月7日,王爱文故意杀人案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;因王爱武患有精神分裂症,处于发病期,缺乏受审能力,其案件暂缓审理。同年4月18日,王爱文被取保候审。2023年11月28日,兰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王爱武故意杀人案,王爱武缺席庭审。
庭审过程中,控辩双方围绕正当防卫是否成立、城管是否存在过错、罪名认定三大核心焦点展开激烈交锋。
辩方主张:王家父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。案发时,14名城管围堵摊贩,存在执法过度、言语辱骂、暴力推搡等行为,对王家父子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,二人反抗是为了保护自身生命安全,不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。
控方反驳:王家父子前一日已因占道经营与城管发生冲突,次日再次占道经营,本身存在过错;城管执法行为虽有不当,但并非“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”,王爱武持刀捅刺十余刀、砸打头部的行为,明显超过正当防卫必要限度,且主观上具有报复杀人的故意,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。
2026年1月6日,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。法院审理认为:
王爱武、王爱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,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,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。
共同犯罪中,王爱武持刀捅刺三人,致一人死亡、两人重伤,起主要作用,系主犯;王爱文持木板殴打,起次要作用,系从犯。
案发前一日,王家父子违章经营、抗法打人,未依法处理纠纷,对案件引发负有一定责任;案发当日,城管部分人员言行失当,激化矛盾,对案件发生具有明显过错。
经重新鉴定,王爱武犯罪时患有精神分裂症,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,可依法减轻处罚;王爱文系从犯,亦可减轻处罚。
最终,一审判决:王爱武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;王爱文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。附带民事诉讼部分,判决王爱武、王军宏赔偿死者家属及伤者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9322.34元。
(三)终审裁定: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
一审宣判后,王爱文当庭表示不服判决,提出上诉;王爱武因病情严重,已丧失语言表达能力,由其家属代为上诉。上诉人认为,一审判决未充分认定城管执法过错,量刑过重,应改判为防卫过当或从轻处罚。
2026年5月15日,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二审进行公开宣判。法院审理认为,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实充分、适用法律正确、量刑适当,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此裁定为终审裁定,王爱文表示将考虑继续申诉。
五、深层反思:悲剧背后的社会困境
(一)底层摊贩的生存焦虑
王家父子的悲剧,是无数底层流动摊贩生存现状的缩影。他们大多来自农村,缺乏稳定收入和社会保障,只能依靠小本生意维持生计。城市管理规定与摊贩生存需求之间存在天然矛盾:摊贩需要占道经营才能吸引顾客、降低成本;城市需要整洁有序的环境,严禁占道经营。这种矛盾下,摊贩始终处于“违法求生”的尴尬境地,稍有冲突便可能引发极端事件。
(二)城管执法的边界困境
城管作为城市管理的执行者,承担着维护城市秩序的职责,但长期以来,执法方式简单粗暴、人员素质参差不齐、权力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饱受诟病。本案中,14名城管围堵两名摊贩,明显存在执法过度;部分队员言行失当、辱骂推搡,直接激化矛盾。城管执法的“合法性”与“合理性”失衡,让执法行为失去公信力,也让摊贩产生对抗心理。
(三)基层治理的矛盾化解缺失
悲剧的发生,暴露了基层治理中矛盾化解机制缺位、人文关怀不足的问题。对于流动摊贩,城市管理不应只有“驱赶、扣押、处罚”的刚性手段,更应兼顾其生存需求,提供疏导性解决方案,如划定临时便民市场、规范经营时间、简化登记手续等。本案中,若相关部门能提前疏导、柔性执法,而非简单围堵驱赶,悲剧或许可以避免。
(四)法律与情理的价值平衡
司法判决既要维护法律尊严,也要兼顾情理与社会公平。本案中,法院既认定王家父子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,也明确指出城管存在明显过错,并结合王爱武限定刑事责任能力、王爱文从犯等情节,依法减轻处罚,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、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。同时,判决也警示执法人员:执法必须文明、规范、适度,滥用权力终将承担责任;也告诫摊贩:维权需通过合法途径,暴力反抗必将受到法律严惩。
六、结语
八年时光,从西瓜摊前的争执到法庭上的审判,“7・18兰州瓜农刺死城管案”最终以法律的裁定落幕,但它留下的思考却远未结束。这场悲剧,不是简单的“摊贩抗法”或“城管暴力执法”,而是底层生存压力、执法规范缺失、基层治理不足等多重矛盾叠加的结果。
对于城市管理者而言,应摒弃“一刀切”的刚性执法思维,兼顾城市秩序与民生需求,用柔性化、人性化的治理方式化解矛盾;对于执法人员而言,必须严守执法边界,文明执法、规范执法,敬畏权力、尊重人权;对于社会而言,应给予底层摊贩更多包容与关怀,完善社会保障体系,让他们在城市中能有尊严地生存。
法律的判决可以惩戒犯罪、定分止争,但唯有正视矛盾、化解矛盾,才能避免类似悲剧再次上演。愿每一份谋生的艰辛都能被温柔以待,每一次权力的行使都能守住文明底线,让城市既有秩序的温度,也有人性的温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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